你局《关于将乐县司法局古镛司法所业务用房改建项目申请立项的函》(将司[2018]12号)收悉。为了满足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的需要,维护社会稳定。经研究,同意该建设项目立项。项目建设单位:古镛司法所。项目建设地址:古镛镇政府正大门右侧办公楼一层。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建筑总面积240平方米,属砖混结构。司法所用房含法律咨询中心、人民调解办公室、法律服务中心和“148”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办公室、所长室、普法办、社区矫正办、档案室。项目总投资:53万元。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建设工期:8个月。
希接文后,抓紧做好前期工作,并按照招投标和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发包方式,以便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