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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环保局关于2018年6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将乐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9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62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629日-20187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772252(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将乐县三华南路56号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综合楼一楼大厅

    编:353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能源电动空调压缩机项目

福建鑫颜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将乐县经济开发区积善工业园区

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38666m2,主要建筑面积28350m2。年产50万台新能源电动空调压缩机。

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交由积善村村民堆肥;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排放;采取洒水、围挡等抑尘设施加强对运输作业管理,合理安排,避开高峰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尽可能回收或用作项目的填方。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3、项目焊接烟尘拟采用固定集气收集+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4、采取安装减震垫、隔声罩、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5、项目废包装袋收集外售,焊渣委托外运处置,设置一般固废储存场所。废切削液和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内按规范设施危险废物储存场所,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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