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905-0120-2018-00001
发布机构: 光明乡
文 号: 光政〔2018〕6号
生成日期: 2018-01-25 00:00:00
为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全,维护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气氛,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春节期间食品消费集中,是食品安全风险较大的时段。各村(场)在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具体方案;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扎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领导,加大检查督导力度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节前和节日期间食品监督检查
(一)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畜产品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蔬菜、水果和农药市场,严厉查处使用禁用高毒农药成分的行为。严厉查处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中添加激素类等禁用药品、使用非目录原料、不按规范使用饲料药物添加剂、在禽畜和水产养殖过程中滥用抗生素和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绿等违法行为。加强对畜禽养殖、屠宰环节的监管,严肃查处屠宰、经营、运输无检疫证明、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或者病死畜禽的非法行为,严格落实生猪等畜禽及其制品无害化处理相关规定,严格巡查抽检,加强定点屠宰的管理,保证生猪市场稳定,确保农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加强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监管。针对春节期间消费特点,以米面粮油、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酒类、保健食品、饮料、调味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集贸市场、超市、等为重点区域,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检力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食品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治理和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向餐桌。
(三)加强农家乐特色食品和餐饮服务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农家乐等场所的特色食品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强化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加工行为,严防食物中毒的发生。
三、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把宣传教育、动员引导作为确保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的重要抓手,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宣传教育,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法律意识、道德诚信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要利用年货市场、农村大集、民俗活动等春节特色场所以及网站、微信等互联网渠道,利用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适时发布春节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及时公布不合格产品信息,引导科学合理消费;要畅通“12315”“12331”举报投诉渠道,广泛动员群众加入食品安全信息员、监督员队伍,发现食品安全违法线索及时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核查,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良好环境。
四、加强应急值守,妥善应对突发事件
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服务意识,针对日常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做好分析、排查、预防和监督等工作。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重大事项报告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妥善应对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密切关注食品安全舆情动态,及时核实、研判、回应公众重点关注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光明乡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