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_6_199209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xls

asia28365.com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将乐县民营企业产业链项目对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6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县直有关单位:
  《2013年将乐县民营企业产业链项目对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asia28365.com办公室
2013年4月16日


2013年将乐县民营企业产业链项目对接工作方案

  为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以下简称“民企”)对接活动,切实做好我县参加第三届福建省民企产业项目洽谈会的各项筹备工作,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三明市民营企业产业链项目对接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3〕43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对接领域:轻金属新材料、机械及汽车零部件和轻纺服装等产业,重点瞄准全国民企500强或行业龙头企业。
  (二)对接区域:福州市、长乐市、石狮市、晋江市,浙江省以及长三角、珠三角地区。
  (三)具体目标:外出开展项目对接活动3场以上,策划招商项目16个以上,签约合同项目投资额达30亿元以上,签约协议或意向项目投资额10亿元以上;对接500强民企1家以上。各有关单位具体目标任务详见附件2。
  二、招商活动
  (一)开展对接500强民企活动
  对全国500强民企进行认真梳理、分析,研究其发展战略与投资方向,结合我县产业基础和产业特色,有针对性地筛选1~2家500强民企进行对接,确保完成对接1家以上的目标任务。
  (二)开展产业链项目招商活动
  1.轻金属新材料产业链项目招商
  以经济开发区为载体,以瑞奥麦特公司为龙头,与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的汽车零部件、压力容器、阀门等生产企业对接,策划招商项目 10 个以上,对接合作项目2个以上。
  时间:4月中旬。
  地点: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
  2.机械装备产业链项目招商
  以经济开发区为载体,与有关大中型工程机械企业对接,策划招商项目5个以上,对接合作项目2个以上。
  时间:4月下旬。
  地点:长三角、珠三角地区。
  3.轻纺服装产业链项目招商
  依托祥源纺织公司等企业,与长乐市经编企业,石狮服装协会,晋江纺织服装协会、制鞋工业协会等协会及行业龙头企业对接,策划招商项目5个以上,对接合作项目2个以上。
  时间:4月下旬。
  地点:长乐市、石狮市、晋江市。
  三、职责分工
  县政府对县民企产业项目对接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名单详见附件1),县民企产业项目对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有关单位”)要按要求做好项目策划和项目对接,确保完成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重点落实以下工作:
  (一)县经贸局负责县民企产业项目对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做好民企产业链项目策划、推介、对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牵头协调解决项目对接落地中存在的问题;落实参加珠三角洽谈会的客商名单;做好赴对接重点区域参会的后勤保障工作;汇编政策,编发工作简报。
  (二)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招商项目目录,上台签约项目的落实、组织协调及成果统计;做好招商项目的审查把关;协调需要国家、省、市发展改革委核准的项目,协调解决项目对接落地中存在的问题。
  (三)县工商联负责与上级工商联系统、县外将乐商会、外地在将商会和国内知名民营企业联系,建立联络机制。
  (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开发区内落地项目服务的有关工作。
  (五)县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协调做好对接项目落地中涉及的土地、林地等有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民企产业项目对接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策划项目。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我县的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按照“抓龙头、铸链条”的要求,依托产业龙头企业,围绕产业链拓展延伸,抓紧策划出大项目、好项目,实现与省内外知名企业高位嫁接。有关单位完成项目策划后,应于5月10日前报至县民企产业项目对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联系人:罗汉明、黄建玉,联系电话:13859418296,电子邮箱:52547200@qq.com)。
  (三)落实招商活动。县经贸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制定产业链招商活动方案,按照时间要求,组织外出开展产业链项目专场招商,做好项目策划、推介、对接工作,成功对接一批合作项目。4月至5月,重点开展轻金属新材料、机械装备、轻纺服装产业链项目招商活动。
  (四)加强协调服务。各有关单位要尽早研究项目准入、审批、用地、用电、用水等方面工作,做好项目洽谈、签约、实施等各个环节的协调和服务工作。在项目对接过程中,需要县政府帮助推进的事项,应及时上报办公室,领导小组将根据需要,适时带队外出统一推介对接,深化合作洽谈,确保取得实效。
  各有关单位应于每月14日前向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项目对接成果。办公室收集汇总后,及时报送县政府和上级部门。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