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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08年5月1日的正式实施,根据省、市要求,2007年12月12日县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认真研究并通过了关于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问题。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将乐县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同效能办、绩效办、政务公开办、纠风办合署办公,人员从中自行调配。县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成立后,立即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做好本乡(镇)、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
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认真学习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等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08〕34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等工作的通知》(明政办〔2008〕22号)文件精神,按照《条例》规定范围,参照《福建省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福建省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三明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三明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引导各乡(镇)、相关部门参照《asia28365.com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asia28365.com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充实和调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asia28365.com门户网站(http://www.qsmqt.com/)是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标识与入口链接,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依申请公开”(含信息公开申请表、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和申请受理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意见箱”等二级栏目,网站整合和链接各乡(镇)、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信息发布格式包括:索引号、名称、发布机构、内容概述、生成日期、备注/文号及正文等,栏目页面和内容设计符合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内容规范》。
(1)确定各公开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信息员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在政府网站上分配各公开单位的用户名及密码,各公开单位根据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政府网站用户后台,即可实施信息上网工作;
(2)将需要主动公开的公共栏目设置为固定栏目,如概况信息、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办事指南、工作动态、公示公告、法规公文等,允许公开单位根据自身实际自主补充自身特色栏目;
(3)固定栏目和补充栏目实行动态和静态两种状态,动态栏目支持多条信息记录,静态栏目支持一条信息记录;
(4)信息员整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保存相应的书面审核档案,再进行信息上网工作,网站自动保存信息员每次提交信息的历史记录;
(5)将索引号结构设计到网站程序内核中,信息员只要正确选择信息类别,系统就会自动生成上级要求的信息索引号;
(6)各公开单位网站后台整合依申请公开申请表,网民提交给各公开单位的在线依申请公开表单,直接转送到信息员后台,信息员可以实现依申请公开表格和数据的在线列表、打印;
(7)增强信息员之间的交流,在信息员后台设立互动短消息机制,发布近期政府信息公开要点、优秀的政府信息公开经验等内容,创建政府信息公开qq群,由办公室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线解答信息员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
(8)信息发布设立专门信息巡查员,对各公开单位主动公开信息情况进行督查,实时考评登记,为年度考核提供奖罚原始数据。
2、抓紧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
充分利用县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场所的优势,设置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检索点,发挥好政府门户网站的辐射作用。
县财政于2008年5月拨款4.6万元购置了文件橱、查阅文件桌椅、服务器、空调、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查阅场所能同时满足20人左右的集中查阅。省档案局在互联网上开通了将乐县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平台。要求各公开单位主动、及时、完整地向相关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切实提高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公共服务能力,为公众查阅、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推动各项制度的落实,逐步形成政府信息公开体系,为《条例》实施提供制度保障。印制依申请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各类处理样表,细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和办理流程,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要求各乡(镇)、相关部门学习贯彻《条例》和上级文件精神,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不予公开或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2008年3月17日县政府组织全县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分管领导以及对应的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学习和培训。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蔡礼俊作了重要指示,要求各相关部门的领导要重视,要认真学习,做好《条例》实施前的准备工作。由政府办的政务信息中心黄金根同志组织培训:一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二是有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程序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全县参加培训人员达200左右人。
政府还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广场显示屏、公开栏等各种载体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全县各乡镇、各部门通过设立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对《条例》进行了广泛宣传。县人事部门组织全县公务员通过网络进行《条例》的培训和考试。县有线电视4月30日起,在黄金时间段开播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中设立了《公文要览》和《发文信息》两个版块,一周一期。截止12月,共播出政府信息43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各级政府应包括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止12月20,县政府公开的政府信息从2003年开始至2008年,公开全文电子版的政府信息2203条;县有线电视台公开2008年政府信息数为85条;县政府府前公开栏公开的政府信息数为337条。政府组成部门和有关单位是从2008年开始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全文电子版的政府信息数为812条。非电子版公开的政府信息总数(其他公开形式)为336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1、机构职能;2、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规划计划;4、统计信息;5、财政预决算;6、政府集中性性收费;7、政府集中采购项目;8、行政许可;9、重大建设项目;10、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11、应急管理;12、环保、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13、城乡建设和管理;14、社会公益事业;15、征拆迁工作;16、抢险救灾、优抚、救济、救助;17、乡(镇)农村工作;18、乡(镇)资金情况;19、乡(镇)土地管理;20、乡(镇)补偿款发放;21、乡(镇)债务情况;22、乡(镇)救灾款物信息;23、乡(镇)经济实体;24、乡(镇)计生工作;25、工作动态;26、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等。
(三)对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
我县公开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这项任务时间紧、工作量大,我县相对集中了力量进行突击性的整理、审查和录入,共公开2003年至2007年的政府文件786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公开任务。
(四)档案馆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的情况。
档案馆接纳政府信息文件149份,政府公报 48册,国务院公报2册,决策参考9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政府信息情况:查阅 65人次,共244卷次,资料12册,复印1334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止12月政府办收到以信函形式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在规定的时限内给予了答复。移民局受理了2件口头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的网站建设等相关费用全部由县人民政府出资,并无偿给予政府工作部门、乡(镇)和相关单位提供网上公开的工作平台。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包括次数、原因、结果等。
该项信息数为0。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相关部门的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还有待加强。
2、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对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责任心不够。
3、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侧重点需不断调整。
4、政务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不多。导致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不高,前来咨询、查阅和申请的人数不多。
5、依申请公开数,行政复议数,行政诉讼数等公开的信息数偏少。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提高相关部门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意识。
2、加强学习,学习省市有关做法,努力改进。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运作机制,按省、市的工作要求努力创新工作方法。
4、深入相关部门逐步完善公开手段。除了网站公开以外,还应形式多样地丰富其它公开形式。
5、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数。让更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其中,更有效地为民服务。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末统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6812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3015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
3、其他形式公开 | 条 | 3791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3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2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1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3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3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